快看!这事关乎每个宁乡人的“钱袋子”!【政治建警】
2018年5月15日
是第九个
“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”
上午9点,宁乡市公安局联合市打非办、市金融证券办、市食药工质局、市旅游局、市司法局和玉潭街道在水晶城人人乐广场开展宣传活动。宁乡市政府副市长贺立权率市政府办领导现场指导。
近年来,
宁乡市公安局对防范打击非法集资
始终保持高压态势!
根据《刑法》规定:
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共存款,扰乱金融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;
数额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。
但是在暴利的驱使下,
仍有一些不法分子挖空心思铤而走险,
披着合法企业的“外衣”
开展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。
自去年下半年以来,有不法分子以种植、养殖、项目开发、养老开发、食品保健等名义注册公司。
这些公司巧立名目,以高回报为诱饵,变着花样在拆迁户、老龄人群体中进行集资,向其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、虚假宣传造势,蛊惑投资者多掏腰包。
在这次活动中,
蜀黍们重点围绕近期常见的非法集资、
网络传销以及涉及各类商品、文化艺术品
非法交易场所的犯罪,
向群众传授防骗知识和自救技巧。
https://v.qq.com/txp/iframe/player.html?vid=n1339lvekol&width=500&height=375&auto=0
(宁乡市公安局副局长曾宁汉在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)
现场人员通过剖析典型案例
来讲解常见的犯罪伎俩。
将《拒绝高息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》
—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
发放到群众手中,
向其普及预防集资诈骗知识点。
安安在这里也提醒大家:
非法集资陷阱多,
谨慎投资切莫上当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》规定:
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,由参与者自行承担!
天上不会掉馅饼,
世上也没有免费的午餐。
一旦发现非法集资活动苗头
请及时报警,
切勿抱有侥幸心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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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举报、咨询电话:
0731-88980653
编辑: 饶 玲
编审: 魏 瑛
审核: 贺 任 冯 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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